中新社北京11月14日電 (記者 歐陽開宇)今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將被整合至被執行人的信用檔案中,並以信用報告的形式向金融機構等單位提供,供有關單位在貸款等業務審核中予以衡量。這是記宿霧者14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瞭解到的。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當天與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明確失信被執行人名融資單信息納入徵信系統相關工作操作規程。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表示,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咖啡弄、徵信機構等有關單位定向通報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由受通報單位加以運用,是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發揮信用懲戒功能的又一大舉措。
  此前,最高法院已開通“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票貼單信息公佈與查詢平臺”,統一對外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供社會公眾查詢,通過對外公佈失信被執行人的相關信息,減損失信被執行人的名譽,產生輿論和社會壓力,從而促使其履行義務。
  與此同時,中國法院也通過向有關單位定向通報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由有關單位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各方面加以懲戒,迫使負債整合其為消除影響而主動履行義務。
  據知,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目前已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等金融機構就定向通報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等相關工作達成了一致,由這些金融機構在貸款和發放信用卡等事項上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相應的控制和限制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負責人表示,此次將失信被執行信息納入徵信系統,進一步擴大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運用範圍,使失信被執行人的失信行為受到更為嚴厲的製裁。(完)  (原標題:中國將“老賴”信息納入徵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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